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我省分析测试科学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水平分析测试技术助力我省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5修订)(苏测协〔2025〕1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申报条件
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下设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四个子奖项。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授予在本省从事分析测试行业领域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1. 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的;
2.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
候选人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近5年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活跃在科研一线,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较高的学术威望及行业影响力。
(二)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分析测试理论与技术研究及仪器装备、实验室建设与试剂耗材开发的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开创性提出新理论、新技术,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研究成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三)科技进步奖
授予在分析测试领域运用新原理、新理念、新策略开发出新技术、新方法并得到广泛应用,或在仪器装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试剂耗材等行业领域研制、设计开发出新产品、新工艺,或在仪器设备改造升级、实验室管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完成具有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良好效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和组织。
(四)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授予评审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且在分析测试理论与技术研究或仪器装备与试剂耗材开发的相关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的;或在分析测试技术或仪器装备、实验室建设与试剂耗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技术产业化,创造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青年学者。
候选人人事关系应在江苏省内单位,且近3年一直在江苏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在科研一线。
(五)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项目主要成果应在江苏省内完成,自然科学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2. 申报奖项的成果应属于分析测试理论与技术研究、检验检测行业应用与发展、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试剂耗材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成果;
3.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装备与试剂耗材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须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代表性论文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研究成果经过实际应用,证明其科学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4.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应得到广泛应用;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试剂耗材等研制、设计开发出新产品、新工艺的,应完成样机(品)生产和实际应用,并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已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科技成果及作为项目成果的产品,必须经过实际应用2年以上,证明技术/产品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协会科学技术奖接受下列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1.协会正式在册的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
2.非协会会员但协会认可的组织或个人,包括:
(1) 江苏省内分析检测鉴定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从业人员;
(2) 江苏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设立的分析测试机构及其专业从业人员;
(3) 江苏省内从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试剂耗材等的研发、改造、生产单位及其专业从业人员。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有关申报项目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在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 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和专利等主要知识产权均未曾在历年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3.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须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协商一致联合申报。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应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申报受理后不再调整。
4. 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且项目名称不涉及敏感科技信息(包括敏感数据参数)。
5. 拟申报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6. 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为协会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中的两个项目的完成人或申报人选,且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完成人申报。同一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为协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中的三个项目的完成单位申报。
7. 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
(三)不得申报的情况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已获得过国家和省市级政府科技奖励或其他社会机构设奖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以往申报本奖落选又无新的研究进展或推广应用效益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3. 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4. 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项目任一完成单位不得单独申报奖励。
三、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拟申报评奖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奖励办法》及本申报通知要求,自行选择拟申报奖励类别,下载并填写《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详见附件),准备相关证实性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完成申报。
(二)受理审查。协会秘书处依据遴选条件,组织对受理的申报材料分类并逐项核实,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确定有效候选项目。
(三)综合评审。协会邀请专家对有效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采取定性评价、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以适当比例选取出每类奖项入围推荐名单及建议授奖等级。
(四)奖励委员会审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评审专家推荐的奖项进行审定,并以投票的方式确定拟授奖的获奖项目及等级、人选名单。
(五)公示。初选获奖项目、人选确定后,由协会秘书处在协会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自然日的公示,受理并处理异议。
(六)授奖。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奖项目、人选,由奖励委员会颁发荣誉奖状、证书。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2025年度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签名处须由申报人或完成人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
2.申报奖项相关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证明,验收报告、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
3.反映申报项目实际推广应用效果的必要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转换成PDF文件或JPG图片格式,每个项目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0M,发协会邮箱jsfxcsx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单位申报2025年度XXX奖励”。
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8:00,逾期不再接收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签字盖章原件与相关附件材料1份,合装成册,平装订,无需另加封面。
2. 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电子版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
3.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报送地址: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秘书处:南京市龙蟠路189号208室(邮编210042)。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明,电话:13770810997
王玮,电话:18061229299
特此通知。
附件 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2025年版.docx
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
2025年9月3日
